各類文件申請須知


  

 

常春醫院病歷資料複制申請費用

申請內容 份/張 單價(元) 備註
英文病摘  150  複印:5元/張
中文病摘  650  複印:5元/張
檢驗/查報告  150  第11張:5元/張
光碟影像  200  第2張:40元
護理記錄  150  第11張:5元/張
死亡診斷書  200  第二份:50元
乙種診斷書  200  第二份:100元
收據  10  

如需申請以上證明書。需填寫同意書及帶雙證件至櫃檯辦理

  

 

保險公司查詢病歷資料申請作業

一、國內保險公司病歷摘要申請對象:
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合法登記的保險公司、郵局或銀行附設的保險理賠部門皆可申請。
二、國內保險公司病歷摘要申請每案須具備的文件:
1.填寫完整的本院「病歷資料查詢委託書(保險公司專用)」正本乙份,並附上應有的證明文件(請參閱委託書下的註明)。
2.國內保險公司病歷摘要申請的正式公文乙份(上面須述明病人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以及欲查詢的疾病名,且不可與上述1內容牴觸)。
3.費用新台幣1000元/科別,依照查詢病歷科別總數計算最後總費用。
4.匯款方式:戶名-常春醫院;銀行代碼:006合作金庫大竹分行;帳號:3030717083803。
三、注意事項:
1.保險公司必須詳閱遵行「病歷資料查詢委託書(保險公司專用)」上的註明,尤其規定應附上的證明文件(請參閱委託書下面的註明),必須具備完整,方准予申請,否則予以退件。
2.申請案件因病人住院或門診連續治療超過6個月,因病程未結束,而無法摘錄完整病歷者,本院將與予結案處理。
3.若病人住院或門診連續治療未超過6個月,但委託書已超過查詢委託期限者,請重新補寄新委託書,方予辦理。
4.本院將自收文日期起14日內(不含假日)回覆保險公司,來文請以普通件發件。
四、文件下載:
  1.「常春醫院-病歷資料查詢委託書(保險公司專用)」  下載  
  2.病歷資料複製或診斷書申請單暨委託同意書 下載(PDF)
下載(WORD)